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鞍山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校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少军 付 强
副组长:张素霞
组 员:雷 蕾
田荣海
张 宁
金 鑫
二、具体措施
1、各校领导和教师加强学习,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营造减负工作氛围。
2、中心学校领导与各校校长,各校校长与教师之间,层层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将此项工作情况列入学校和个人考核内容。
3、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减负”文件规定及要求,学校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及课时;严禁延长学生的上课时间;
4、严禁教师个人组织、推荐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坚决禁止借用学生的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教师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有偿性家教补课。
6、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教师进行排队和分班;
7、我校课程设置公示制度;开学两周后,将课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表、教学计划、课外活动、作业量等进行公示,随时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8、“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9、建立“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家长会。要求班主任定期进行家访,听取家长意见,建立备查记录,将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反馈。
10、校内设立“减负”投诉意见箱,定期收集学生意见。
新开河镇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