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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河镇中心学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细则

2012年09月27日 08:02:38 来源:鞍山市台安新开中心校 访问量:205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鞍山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校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少军   

副组长:张素霞

  员:雷 

        田荣海

         

         

二、具体措施

1、各校领导和教师加强学习,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营造减负工作氛围。

2、中心学校领导与各校校长,各校校长与教师之间,层层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将此项工作情况列入学校和个人考核内容。

3、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减负”文件规定及要求,学校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及课时;严禁延长学生的上课时间;

4、严禁教师个人组织、推荐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坚决禁止借用学生的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教师在校内或校外进行有偿性家教补课。

6、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教师进行排队和分班;

7、我校课程设置公示制度;开学两周后,将课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表、教学计划、课外活动、作业量等进行公示,随时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8、“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9、建立“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家长会。要求班主任定期进行家访,听取家长意见,建立备查记录,将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反馈。

10、校内设立“减负”投诉意见箱,定期收集学生意见。

 

新开河镇中心学校

2012912

 

编辑:田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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